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丁浩的博客

用真诚和耐心搬运无尽的琐碎

 
 
 

日志

 
 

柔弱胜刚强  

2018-07-24 06:15:22|  分类: 老与庄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老子思想可以简单地表达为一个“柔”字。《道德经》五千言,甚至可以看成是对“柔”的解说。
  据说老子有一个老师叫常枞,他教老子的方式正是《道德经》一直强调的所谓“不言之教”。常枞只是张开他的嘴巴,人们看到的是已经稀疏的牙齿和依旧灵活的舌头。于是老子从中领悟到了“舌柔常存,齿坚易折”的道理。这个故事也许不是真的,但《道德经》所讲的与此并无二致。《道德经》第七十六章中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人活的时候总是柔弱的,死后则是僵尸一个。充满生机的草木柔的可以随风摇曳,死后却是难逃的枯槁。老子从中看到的是,坚强只会导致死亡,柔弱才是生命的法则。
  柔弱所指的并不是一种实力,而是一种态度。对于强者而言,柔弱的态度更像是示弱,而不是真正的软弱。柔弱是强者的德行,而那些原本就很弱的人,也许他们应该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强一些。所以说,提倡柔弱,并不是放弃刚强。“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乙天之所恶,孰知其故”(第七十三章)。这便是对常识的颠覆。当我们都认为勇敢是一种美德的时候,从老子的眼晴里流露出的却是冷笑和嘲讽的目光。确实,很多勇敢的人在勇敢中死去,就像是庄子描绘过的那个“怒其臂以当车辙”的螳螂。知其不可而为之,确实勇敢,但留给世界的也许只是一个笑料。勇敢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美德,它必须和智慧结合起来。《中庸》里有“三达德”之说,即“知”“仁”“勇”。它们的排列顺序值得们重视,“知”应该是最重要的,没有“知”的仁或许是愚人之仁,没有“知”的勇就只能是匹夫之勇。所以有时候“勇于不敢”比勇敢要好得多。从这样的思考,老子提出了他的三宝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这是生活的三件法宝。慈是宽容和忍让,俭是节制和收敛,不敢为天下先是居后和不争。很清楚,这里体现的都是柔弱而非刚强的姿态。老子认为,对柔弱应该有更深入的了解,但了解柔弱并不是目的,而仅仅是通向某个目的的工具。慈的结果是勇,俭的结果是广,不敢为天下先,反而可以成为器长。在《道德经》中,老子再三强调了这一点,诸多文字表达的都是类似的想法。“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第七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
  柔弱不仅是“术”,它同时也是道。《道德经》第四十章中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的运动变化是循环往复的,道的作用渺小而无形。天下万物是从“有”中产生的,而“有”却来自于“无”。老子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一个隐秘的规则,那就是相反相成,有无相生。变化的过程往往不是一个直线,而是一个曲线。通向“有”的最好方式并不是“有”,而是“无”,有生于无,这就是“反者道之动”。在这样的理解之下,“弱者道之用”就成为必然。道是柔弱的,正是借助于这种柔弱,才能够保持其万物之宗的地位。
  《道德经》第二十八章中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道什么是雄强,却安于柔雌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沟溪。甘愿做天下的沟溪,永恒的道德就不会离失,即可回复到像婴儿一样单纯的状态。雌雄原本只是表示动物性别的词,道家却常常用来指称刚强和柔弱两种态度。老子理想的圣人应该懂得知雄守雌,他知道自己有坚强的实力,但却抱守着柔弱的态度。这种“雌雄同体”的人是难以战胜的,因为在对手有可能战胜自己之前,他们先战胜了自己。从根本上来说,柔弱乃是自我控制的艺术。“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第五十六章)。这里所挫的并不是别人的锐气,而是自己的锋芒;所和的也不是别人的光耀,而是自己的精彩。根据老子的理解,锐气和锋芒正是造成冲突导致灭亡的原因,因此和光同尘也许是不错的选择。这就意味着自我的控制,控制自己的欲望、权力等等。
  评论这张
 
阅读(1407)| 评论(0)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