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表现历史题材的电视连续剧的热播,历史文学特别是历史小说一度在出版市场非常热销。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电视文化对大众的影响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人们对历史上鲜为人知的人物和事件有着极大的热情;二是当代作家表现现实的作品多少有些不尽人意,离大众的消闲阅读和审美需求相距甚远。尽管历史文学火爆,但并不是尽善尽美,无可挑剔,相反,在历史题材作品进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一场围绕历史题材作品的争议也随之而来。这些争议,主要表现在“历史小说的身份”“小说家的历史修养”“影视与小说的关系”“历史小说的传统写作与现实写作”和“历史小说的雅俗关系”等方面,而且更集中地表现在历史文学方面。对此,我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看法。
关于汉族与少数民族。中国的历史虽然是华夏文明史,但在很大程度上一直是以汉文化为主的历史,是汉族人眼里的历史。很少有人站在少数民族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历史上,匈奴、吐蕃、女真、蒙满等时期都曾非常辉煌。在小说《三国演义》中有“七擒孟获”,在评书《岳飞传》中有“八百破十万”等传奇故事,不论故事的真与假,从侧面上不难看出,在古代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还是很发达的。十万铁骑踏中原,没有充足的后勤保障是不行的。吃的是粮草,农牧业要发达;穿的是衣甲,纺织业要成规模;使用的是利刃,制铁打造业要先进。但是,在我们以往的历史文学作品和史志中,几乎很少有这方面的记载,有的只是“蛮荒之地”。
关于正史和野史。正史,一般是指有文字记载的真实的历史,是有据可查的历史;野史,则是指民间故事、评书、小说、神话、叙事诗、戏曲等文学样式中的历史,是作家以某段历史事件中的某些人物演义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是说史,正规史志中很难有这方面的文字记载。长期以来,围绕正史与野史,不论是史学界、文学界,还是民间大众,一直争论不休。在我看来,这很没必要,相对于完整真实的历史,不论是正史还是野史,其实都是相对的。正史也是人写的,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局限性,不可能没有个人的倾向,不可能没有当时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正史很难做到公正无私。野史不能因其姓野,就认为它没有真实性。无风不起浪,有的野史记载比正史还准确。换一种说法,正史的理性要强于野史,它属“史志”,而野史属“文学”,此二者都不失为认识历史的绝好方法,它们就像两条奔腾不息的河流伴着人类一同成长,彼此有部分的融会,但永远不能完整地融会在一起。
当代历史文学方兴未艾,过早地下结论不利于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历史小说,比起散文、诗歌的历史,远没有形成规模;比起戏曲来,也不过是个小指头;甚至比起评书来,也很难称兄道弟;比起历史题材电视剧,小说虽然是母本,但由母本分娩出来的电视剧,无论如何要比小说原著走红,甚至小说要靠电视剧走红。作为创作历史题材的作家,不能以为当下小说走红完全是由于自己小说的艺术水平达到什么高度,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关于历史文学中人和事的真实性问题。我以为,过于理性地反映历史不是作家该干的事情。只要时间、地名、主要人物和主要事件大致真实就可以了。历史文学的作用的不是作家给读者提供了多少真实的历史资料,而在于作家给读者创造出一个作家眼里的历史。作家所完成的只是让那些似曾相识的人物在自己的笔下小聚一下而已。历史题材的文学作品,不必是完整的、真实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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