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海啸、洪水,以及核事故、城市火灾等灾害,将自然和人类系统的不确定性及风险再次呈现在世人面前,并再次提醒我们,不管人类社会如何发展,经济社会怎样进步,都不能放松对各种灾害事故的警惕,我们无时不刻都不能放松对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的改善,加强对应急管理的综合研究。
所谓“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自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政府加强了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在“一案三制”,即应急管理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法制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越。应急管理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新兴研究领域,借用管理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方法和理论,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成为一门“显学”。经过多年发展,应急管理知识共同体在基本概念、研究对象分类、研究方法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共识。这些共识包括应急管理、应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基本概念;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模拟演练等研究方法;突发事件类别划分;公众动员、应急资源等管理机制。
应急管理涉及的对象是各种不同的公共突发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国或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我国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应急管理就是政府和其它各种社会组织为减小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所开展的各种有组织的活动。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分“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四个主要阶段。
不同国家、不同学科的应急管理研究者仍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存在争议,显示出这个领域新兴动态发展的一面,也反映了应急管理的理念差异。如,研究者就应急管理、危机管理、风险管理等基本概念莫衷一是。各国学者在研究对象和应对过程的分类方面也存在差异。比如,我国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美国则是自然灾害、技术灾难、公共卫生三类。日本的应急管理过程是“灾害预防、灾害应急和灾后建设”三阶段,我国分“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四个阶段,美国则分为“减缓、准备、响应和恢复”。这些差异集中反映了“预防优先、关口前移”与“处置优先、重在救援”两种应急管理理念的分歧。但总的来看,大都是人们基于相关理念,通过风险评估后的经济成本、收益考量,在“降低灾害的可能性、降低灾害的可能损失、防止损失扩大”之间不断作出优化选择,由此构成应急管理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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