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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久视之道  

2018-07-23 03:38:45|  分类: 老与庄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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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虽然对这段话的解释历来分歧较大,迄无定论,但它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还是非常明确的,即人类应该效法天地万物,通过对天地万物的观察和体悟发现蕴含其中的“自然”之道,并将其作为指导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天地万物之本。“道者,万物之奥”(第六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第五十一章)。“道”不仅是万物赖以存在的根据,还是派生万物的根源,它以其自身的尺度,“自然”作用于万物,但它并不强制,而是顺其自然,表现出“自然无为”的自信与大度。“无为”不是说“道”没有任何活动和作为,而是“道”不采取任何反自然的行为,依照万物的自然本性,遵循自然规律,对万物的活动方式不控制、不干预,目的是让万物自行活动。这样做的结果恰恰成就了万物,“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所以,“道”孕育万物却不主宰万物,有功于万物却不居功自傲。
  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人的行为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人类若是违反自然规律,恣意妄为,就必然会给人类自身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正如老子所言,“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第十六章)。人们常说,“人类征服自然”,其实,在大自然中,人的力量是相当渺小的,人的生命是相当脆弱的。人类如果企图征服自然,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我们应该“道法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人类是自然的一分子,不能超然于万物之外,必须遵循宇宙万物间这一最普遍的原则。而当我们顺其自然的时候,整个自然界就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人类不能以自身的尺度为唯一的价值取向去改造自然,而应当同时关照万物自身的尺度,追求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动态平衡。
  放眼人类发展的进程,科学技术与财富积累发展最为迅猛的时代,也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严重的时代。从十七世纪起,在目睹了西方国家大幅度掠夺自然、“征服”自然而获利之后,世界各国先后步入了同样的道路,直到今天在环境问题已经上升为世界性难题的时刻仍难以放慢其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这些问题的出现,追根溯源就在于人类中心主义占据着主导地位,人们片面地强调“人定胜天”,把天地万物都视为人类的仆人,处处以大自然的征服者自居。人们无视自然规律,以科学与技术为手段,恣意地掠夺自然、破坏自然来显示自身的力量,满足自己永无止境的欲望。正当人类陶醉于自己创造的“无与伦比的工业文明”时,却出现了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诸如自然环境的恶化,价值信仰的缺失,人性的异化等问题。解决这一世界性难题,“道法自然”就是一剂很好的良方。“自然”是天、地、人所应该共同遵循的原则。
  “治人事天,莫若啬”(《第五十九章)。“啬”即是简朴、节约、珍惜之意,只有去掉穷奢和过分的私欲膨胀,才能建立人与万物之间互利共生、相互依存、融合无间的和谐关系,才能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才符合“长生久视之道”,从而达到天人和谐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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