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老子及道家哲学的最高范畴,道论是老子思想体系的基础、核心和逻辑起点。在这种情况下,对道的规定性和实质的把握,就必然成为正确理解老子及道家思想的关键性环节。我对老子“道”的理解是,“道”是既超越又内在于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的形而上的存在本体和价值本体,道的实质是天地万物最本质的共相,集中表现为矛盾法则或对立统一规律,对立面的协调、和谐或转化是道的落脚点,自然无为是道的根本特性,真善美的统一是道在价值观上的集中体现。
对于哲学思想体系来说,本体论的建构是重要的,因为它是全部问题的形而上的根本依据。在中国哲学史上,老子开创了本体论的先河。但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国内外哲学界普遍认为本体论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兴盛于欧洲,而中国哲学从来就没有本体论。是汤用彤先生率先提出,中国哲学至魏晋才将两汉以生成论与构成论为主流的宇宙论转到本体论方向,这就是王弼提出的“以无为本”的本体论。后来有些学者认为,既然王弼的“以无为本”是在注释《道德经》“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时提出的,那么老子就应是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创始人。但是,“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历来被认为是宇宙生成论的命题,而要把它说成是本体论的命题就必须作出有说服力的论证。王弼当年没有作出论证,后来似乎也没有人进行过论证。对于这个命题,我觉得可以作这样的论证:既然“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可以视为宇宙生成论的命题,那么就等于说天下万物是由“有”生的,而“有”是由“无”所生的。其实,这是一个假命题,因为世界上有的只是千差万别的具体事物,“有”,就是对这些具体事物的抽象,因而“有”并非现实的存在。“有生于无”,也只能是在“有无相生”的意义上来理解,否则只能是有违常识的“无中生有”。
“有无相生”的本质涵义是对立面的相互依存而并非有与无的相互产生。由此,可以证明“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作为宇宙生成论的命题是不能成立的。逻辑判断与事实判断不同,如果说没有“无”就没有“有”,没有“有”就没有天下万物,虽然与事实不符,但在逻辑上是可以成立的。这样一来,“有”就可以视为天下万物借以产生、存在、发展和消亡的形而上的根本依据,“无”就成了“有”借以存在的形而上的根本依据,从而归根结底成了天下万物借以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形而上的根本依据。而所谓形而上的根本依据也就是本体。这样一来,“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与其说是一个宇宙生成论的命题,不如说是一个本体论的命题。
说老子是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创始者,还有两个更为重要的理由:一是先秦其他学派如儒家、墨家、法家、兵家等关注的主要是社会伦理及政治问题,他们的论著虽富有实践理性精神,但明显缺乏形上学的思考,因而没有也不可能创立玄妙的本体论;二是《道德经》中还有一些关于道本体的更为直接的论述,比如第四章的“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三十四章的“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三十九章的“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等,五十二章的“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等等。这些观点的提出,充分表明老子是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创始人。由此可以证明,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创立并不晚于古希腊。
就世界范围而言,哲学本体论的发展有一个前后相继的过程。这个过程大体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客体至上论、主体至上论、“主-客”两极论、主体际论、交往实践观及其“主体-中介客体-主体”模式论。东西方的古代哲学大体都可归之于客体至上论,而交往实践观及其模式则是哲学本体论的最新发展。
老子的道本体论与作为哲学本体论最新发展成果的交往实践观及其基本模式存在着历史性的关联。对于较为复杂的哲学思想来说,可以而且应当结合新的实际作多角度、多层次的诠释,有关老子哲学这样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就更应该如此。比如对“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这一命题,既可以按顺向作宇宙生成论的诠释,又可按逆向作本体论的一般诠释,还可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作本体论的特殊诠释。就本体论而言,似乎可以诠释为,“道生一”中的“一”,是指主客体尚未分化、混而为一的阶段;“一生二”中的“二”,是指主客体已经分立,主体可以作用于客体的阶段,不过此时的主体尚未完全分化,因而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只包括自己不包括“他者”;“二生三”中的“三”,是指一分为二的主体和它们借以发生相互作用的客体,这种客体因为处在两个主体之间,因此可以称为中介客体。这样一来,在作为本体的“道”中,就有了“主体-中介客体-主体”的基本模式。不过,因为这一模式是蕴含在作为存在本体的道中的,“道”及其依次所“生”的一、二、三皆可视为作为初始状态的道在形而上范围内的延伸,因而在总体上仍然属于道 的范畴。“三生万物”,也就是“道生万物”。所以,道是形而上的,而不是实体性的。
蕴含于道本体中的“主体-中介客体-主体”的基本模式与存在于“道”之外的、交往实践观的基本模式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可以这样说,前者是后者在形而上领域的聚焦点,后者是前者在形而下范围内的展开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运用的范式。
哲学,由于其特殊的思想使命需要它能够成为对于整个世界作出高度抽象和根本性阐述的逻辑一贯的思想体系。这样的思想体系需要一些基础的东西,如出发点、归宿点和一以贯之的逻辑中心。这就是本体,它的理论形态就是本体论。本体论是哲学上的一种追本溯源式的意向性追求。老子建构和推崇道及其自然无为的本质特性,旨在为社会人生的合理的存在方式提供形而上的根本依据。对于一种哲学而言,如果没有本体论的建构,就缺乏形上学的思维,就无法超越经验事实和实践理性,就没有一个统摄整个哲学体系的东西,因而就难以做到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地论述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本体论是哲学的灵魂,一种缺少本体论建构的哲学,就像是一座没有神像的寺庙。
老子哲学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历史观特别是治国论犹如一片原始森林,作为社会历史领域普适性最强的交往实践观的基本模式的“主体-中介客体-主体”,就好比这片原始森林中最高大的树木,而蕴含于道本体中的“主体-中介客体-主体”的形而上的基本模式就是这种参天大树借以出生和长成的种子。这种参天大树的全部基因和信息都包含在当初的树种之中了。可以这样说,当今交往实践观的基本模式,是当初蕴含于老子道本体中的“火种”在穿越了两千五百多年的时间隧道之后,在新的时代所燃起的新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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